无相关法律"撑腰" "黑锁匠"乱开锁居民发愁
据记者调查了解,虽然目前郑州公安机关要求锁匠必须登记备案,持证上岗,但仍有不少以“修锁配钥匙”为名的商户暗地从事开锁业务,有的甚至不经任何手续查验就随便为人开锁,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。
[反映]房主不在场,门锁已换
“我头一天才把门锁换了,第二天房客又把锁换了,这未免有点太可怕了吧。”12月3日一大早,市民陈先生来电反映说,他在东风路附近有一套房子,去年租了出去,今年11月30日到期。由于双方存在些误会,房子到期时,房客未交钥匙,其物品也未搬完。他一气之下就在12月1日找了家开锁公司把门锁换掉了。可是等他次日再去时,发现门锁竟又被换掉,而始作俑者就是房客。
“我可是拿着房产证、身份证,在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,人家开锁公司才给换的。房客却没法证明他和房子有关系,那个开锁公司凭啥给他开锁。”陈先生不满地说,如果不好好管管开锁公司,说不定哪天犯罪分子找个开锁匠,再开辆大卡车就能把市民的家给搬空。
[调查]不规范开锁,给钱就干
当天上午9点多,记者拨通贴在文化路上一居民院内的一个开锁号码。电话接通后,一男子直接问是不是要开锁和具体位置,并称开一道门锁30元,两道门锁50元。
记者问需要什么证件或手续吗,该男子表示只要确定要开锁他就去,不需要什么证件。
随后,记者联系上一家位于南阳路的开锁公司。该公司工作人员说,他们是持证上岗,而客户除了需出示身份证外,还要确定其是不是房屋业主,如果本人不是还得让业主到场。同时,开锁时还得有小区物业或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在场见证,否则他们不会给开锁。
在记者随机拨打的10个开锁电话中,发现除3家开锁公司要求客户必须出具证明外,其余的几乎都是只要给钱就给开锁。
[规定]想揽开锁活,必须有证
“开锁必须持证上岗。”郑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,目前,郑州市对开锁行业实行登记备案管理,开锁人员必须取得相关资格后才可进行开锁服务。据介绍,2007年4月份,公安部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了《关于规范开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、加强开锁行业管理的通知》,要求公安机关对开锁经营者和开锁技术人员建档立库。
在此基础上,郑州市公安机关出台了开锁从业人员登记备案制度,把开锁业按照特种行业进行管理,并明确了提供开锁服务的操作规程:开锁必须持证上岗,开锁必须确认当事人身份,必须有第三方见证人在场,必须填写开锁服务登记单。
中国锁匠俱乐部河南分会副会长郑德周表示,实行持证上岗后,那些“黑锁匠”因为没有“上岗证”这块金字招牌,生意就没那么好做了。
被郑德周喻为金字招牌的“上岗证”的全称是“郑州市开锁人员上岗证”,上面有锁匠的姓名、照片、身份证号码、所在公司名称等信息,还有统一的编号。“上岗证的有效期为一年,一年一审一换。”郑德周说。“除了上岗证外,一式四联的开锁服务登记单也很重要,不但要注明开锁技术人员、当事人、见证人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,开锁的时间、详细地址以及房屋或车辆等物品的牌号、特征等基本情况,还要经三方签字确认并保存3个月以上。”郑德周说。
[尴尬]混乱“黑锁匠”,管理盲区
“对于那些违规给客户开锁的会员单位,行业协会会取消其会员资格。但是对那些没有入会的,我们就没办法了。”郑德周无奈地说。
郑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,对持有上岗证的从业人员,如果违规操作,可取消其资格。对那些“黑锁匠”,法律没有明确规定,他们无权进行处罚,但可会同工商部门依法取缔。
记者从郑州市工商局了解到,对擅自设立开锁经营单位、从事开锁经营活动或超范围经营的,可按照国务院《无证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》的规定依法取缔。不过,由于市民贪图便宜很少举报,所以被查处的“黑锁匠”较少。
据记者了解,执法部门对“黑锁匠”的无奈,主要是“黑锁匠”分布比较散乱,很多都没有固定的营业场所,让执法部门无从出手打击。
[借鉴]黑龙江管“锁”,首开先河
河南大河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终升表示,在我国,开锁业尚不是法律规定的特种行业,虽然不少城市将开锁业纳入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进行统一管理,但毕竟法律约束力相对较弱,仍很难有效遏制“黑锁匠”的违规经营。
“相比其他省份对开锁业管理相对较弱的做法,黑龙江省首次把开锁业列入特种行业,实施行政许可和备案审查以及开锁业务登记制度。”孙终升介绍说,2008年5月1日实施的《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》规定:到居民家开入户门锁,开锁人、申请人应到辖区派出所登记,开锁人应当出示身份证件和营业执照,派出所查验、出具登记证明后,由物业(社区)管理人员或居(村)民委员会人员到场,方可开锁。凡未办理开锁业特种行业许可或备案而擅自营业的,对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处10日以上、15日以下拘留,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。情节严重的,将依法予以取缔。